关于《包轻院科研项目立项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根据包头市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学院重新修订了《包轻院科研项目立项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第二章《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对科研经费的开支与报账范围做了重新规划,望所有教职工认真研读,为今后的科研申报与报账做好准备,《科研经费开支范围》没有写出的经费内容一概不予报销。
2013年4月10日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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