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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12-06-08 20:30次浏览

    1、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实践性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是使学生验证和深入领会学过的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使之成为适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实践性教学对于学生掌握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了解社会、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和良好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性教学包括:实习、校内专业技能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性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

    实习是在教师(含校内、校外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通过观察、实践和操作,对学生进行特定的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训练过程,是学生以生产、服务、建设和管理第一线人员的身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直接参与生产、管理实践的过程。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事业心、责任感,巩固专业思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准,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及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拓宽专业知识面,培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有助于学生增强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一)实习形式:按照不同的培养目标、专业性质和实习目的,我院的实习教学形式主要包括社会实践、顶岗实习。

    1、社会实践: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公益劳动、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科研活动等,也指文科各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结合专业开展的社会调查、研究、咨询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和群众,认识国情、民情的重要途径。

    2、顶岗实习:指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公共基础课和主要专业课的学习后,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择优向相关用人单位推荐,经用人单位选拔合格录用后,直接到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实习。同时,继续完成剩余课程的学习,实行半工半学,以工养学。

    (二)实习场地

    1、实习场所应具备如下条件:专业基本对口、能基本满足实习教学内容的要求;生产秩序安全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学生食宿,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等。

    2、提倡和鼓励各系(部)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

    3、实习应尽量采用集中整班的方式进行,如确实需要分散进行的,系(部)领导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4、对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组,由系部指定专门指导教师与用人单位共同管理指导。

    (三)实习的组织管理

    1、实训中心职责

    (1)汇总各专业教研室的实习计划;

    (2)建立实习基地;

    (3)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2、专业教研室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订实习大纲;

    (2)组织制订实习计划。

    (3)组织实施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地点,学生的分组和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4)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组织实习的考核和交流,负责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6)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上报和归档以及实习总结的归档。

    (7)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3、指导教师职责

    (1)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系(部)及实习单位汇报;

    (3)认真指导学生实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

    (4)实习中学生若有违反纪律的,指导教师应及时纠正,情节较重者,及时向院、系(部)汇报,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5)按照规定使用实习经费;

    (6)组织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7)认真填写实习日志;

    (8)实习结束后,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并将实习总结书面报系(部)。

    4、实习学生

    (1)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

    (2)实习中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和技术人员,虚心学习;

    (3)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实习结束时,要写出实习报告,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实习收获及对今后实习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等;

    (四)实习各环节

    1、制定实习计划。实习前应组织指导教师提前到达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

    (1)实习类别;

    (2)实习时间的安排;

    (3)实习地点的安排;

    (4)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5)实习内容;

    (6)实习的方法与步骤;

    (7)实习纪律与安全;

    (8)实习成绩考核;

    (9)实习的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分组)。

    (10)实习经费预算

    实习计划由所在教研室、实训中心、系主任、教务处审定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存档备查。

    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依照实习计划安排好实习。在实习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做较小调整时,须经系(部)主任同意;有较大调整时,须系(部)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2、实习前准备。

    (1)实习前两周,指导教师应备齐实习教学的物资和文献材料,落实劳保护具,到外地实习的应提前安排好食宿;

    (2)实习前,由指导教师发放安全、纪律学习材料,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3)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动员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参加,向学生讲解实习教学的重要性及特点、实习计划与安排,实习期间对学生学习、生活、纪律、安全等要求,并作好会议记录。由实习指导教师发放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日记本。

    3、实习

    (1)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检查学生的实习进行情况;与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参加生产、服务、管理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指导教师在指导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充分利用实习的机会注意收集工作现场的技术资料,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业务能力。

    (2)实习结束时,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要认真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给出书面评语。

    4、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和考核结果综合评定。

    (2)按照实习的内容和特点采取口试、笔试、实做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3)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共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4)实习考核由指导教师组织进行。

    (5)经批准,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不能取得本次实习成绩。可以重修方式参加下一届学生相同内容的实习;对于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罚。对在实习期间违纪,严重损害学院声誉的事件,视具体情况可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严重者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应办理重修手续,个人承担参加实习的一切费用。

    5、实习总结。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共同写出实习总结,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连同学生实习成绩、全部学生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实习日志,一并交系(部)实训中心保存备查。

    二、校内技能实训课

    校内技能实训是以校内实训室为主要场所,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技能训练,要求达到规定等级的职业技能标准。

    1、校内技能实训计划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实训指导老师根据教学大纲编写。实训计划的内容包括:

    (1)实训名称;

    (2)实训班级、专业

    (3)实训目的与要求

    (4)实训内容;

    (5)实训地点的安排

    (6)实训带队教师

    (7) 实训时间及任务安排(详细列明理论讲授与技能实训的课时安排);

    (8)实训报告要求

    (9) 实训考核要求

    (10)实训经费预算

    2、实训前两周,指导教师应备齐实训教学的物资和文献材料,落实劳保用具。

    3、实训开始前,召开实训动员会。动员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召开,也可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任课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主持召开,向学生讲解实训课的重要性及特点、教学计划与安排,实训期间对学生学习、生活、纪律、安全等要求,并作好会议记录。动员会后由实训指导教师发放实训计划以及安全、纪律学习材料。

    4、校内实训教材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或选订,报教材管理部门审批,实训教材必须在学生实训开始前发放到学生手中。5、校内技能实训必须按实训计划进行。按教学常规填写课堂日志(教师用)、教师课堂考勤表和教室日志(学生用),并作为检查、考核校内技能实训的依据之一。技能实训期间的课堂日志(教师用)和教师课堂考勤表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6、实训指导教师对技能实训的各种操作要进行示范,讲解技能要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学生技能实训期间,要不断进行巡视指导,注意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集中或个别及时指导,予以纠正。对掌握技能操作规范、质量优良或有创新的学生要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给予表扬。

    三、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充分体现高职学生的职业性和岗位性,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可以采取岗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根据个人特长提出,经教研室讨论通过,系(部)审核批准执行。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由指导教师根据课题要求编制任务书、指导书;学生自选题,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行编制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主要包括:

    (1)课题名称;

    (2)设计(论文)的具体内容;

    (3)目的和要求;

    (4)技术经济指标;

    (5)进行程序与日程安排;

    (6)主要参考书刊、文献。

    设计(论文)任务书至少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交系(部)、教务处存档备查。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立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的课题。

    (二)课题的调研

    根据教学计划与课题的需要,可安排专题调研或短期参观学习,收集资料,但要注意密切结合课题要求,就地就近进行,讲求实效,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一般派讲师(工程师)及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或助讲可协助指导。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教研室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定期检查。

    2、如课题来自校外有关单位,可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

    3、认真审阅学生拟定的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经常检查进展情况。既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智力,启发学生的独创性,又要教书育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要求学生,维持正常秩序,对课题进行中的关键环节要起把关指导作用。

    4、课题完成后,要求学生写出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报告(论文)要求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计算准确、画图清晰整洁,注意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封面、装订成册。

    5、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设计质量等提出评语。

    (四)答辩

    1、学生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审定、评阅、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各系(部)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邀请生产部门、科研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3、答辩前,要将学生创作的全套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成果及指导教师评语送交答辩委员会(小组),请评阅人审阅。

    4、答辩委员会(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

    5、答辩时,除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6、答辩后,答辩委员会(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五)评分:

    1、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等级制和评语结合的办法,评语包括下列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达到任务书的要求,有何特点。

    (2)设计(论文)的正确性、实际意义、说明书和图纸质量等;报告(论文)的质量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3)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4)独立工作的能力。

    2、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要单独评定,不受平时学生成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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