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在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中作出包头贡献,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各项工作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决策研究、督促落实,年初安排,定期调度,年底检查。加强对民族工作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统战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明确职能职责,明确专司机构,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关要求写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工作细则。强化各群团组织对所联系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动员和教育引导职责,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各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每年至少举办1期县级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相关课程及培训内容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2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讲思政课制度。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品牌,培育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特点的示范典型,持续加强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五、建立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人民的关怀、宣传在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共同建设包头这座光荣城市的历程、宣传党的恩情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更加坚定自觉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六、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对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及时修改或废止。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前置审核条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七、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开展三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科学稳慎审查、协调、修改法规规章草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八、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九、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审核、评估、清理机制,全面梳理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充分发挥市民委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将民委增设为各级发展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体现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要求,强化对各类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审核把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委、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一、加强对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重点任务的财政保障,建立重大资金安排使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审核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体系建设,参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工程(2023—2027年)。深化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办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讨会、高端学术论坛,形成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案例和科研成果。编写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年度蓝皮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十三、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百场宣传教育、百期媒体报道、百名典型宣传、百家示范选树“四百”主题活动,推动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四、打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展现包头精神风貌的文化高地,全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健全研究阐释、传播推广、创作生产、支撑保障机制,实施北疆文化研究工程,建设北疆文化包头研究基地,建立高端智库,组织实施“文润包头”、“印象包头”、“魅力包头”、“人文包头”四大行动,建设北方文学之都和北方音乐之城、北方博物馆之城、中国摄影之城、全国知名艺术品集散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更好担负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文联、社科联,包头文旅集团,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五、打造弘扬黄河精神、展示黄河文化的包头黄河景区,依托包头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深入挖掘包头黄河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时代价值,打造特色标识,建设黄河文化碑林、书法长廊等,建设画匠营子村黄河艺术创作基地,推出“艺术大家工作室”,系统推进沿黄景观打造、沿黄文旅活动,传承、弘扬、展示好黄河精神和黄河文化。(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包头文旅集团,九原区、稀土高新区)
十六、推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落细,注重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融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推进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嵌入城市广场、园林景观、建筑雕塑、展示展出,规划建设包头城市名人馆,加快建成方毅公园,为在包头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功勋人物和科学家设立雕塑,在公共场所增加体现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雕塑小品,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委、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广电局,包头文旅集团,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七、活化利用文博资源,推动包头博物馆、敕勒川博物馆提升改造,盘活存量资源,利用现有景区、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特色博物馆,办好“齐心协力建包钢”、“草原英雄小姐妹”、“三千孤儿入内蒙”等专题展陈馆和达茂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集中推出充分反映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和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史实的陈列展览。加强对各类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院)展陈的内容研究和审核把关,深度清理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严格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加强对民族领域出版物的审核管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相关论坛、讲座的审核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交流活动特别是境外演出团体来包开展演出活动的审核管理,防止“带病出版”、“带病上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民委、文旅广电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八、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教育高地建设,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改革创新,全力打造既有均衡又有优质、既有高原又有高峰的教育高地。学前教育阶段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全面开设“立德育苗”课堂;义务教育阶段用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等教材,开展不少于12课时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全面开展“我对祖国深情告白”等活动,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夏令营、冬令营等社会实践;高等教育阶段推动师生用好学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教材,实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十九、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责任单位:市教育系统党工委,市教育局、民委、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医疗高地建设,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高水平推进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建设,做好中蒙西医结合,强化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建立高质高效的医院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医技人才引进培育,加快提升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全力打造辐射周边、远近闻名的医疗高地,让各族群众都能享受更好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一、密切关注、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隐患提早预防、精准发现、会商研判、及时处置等制度机制,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二、完善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直达机制,让各族群众知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惠有多少,发自内心地念共产党好、祖国好。在资源开发、产业建设等方面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评估和分配机制,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农牧业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在共同奋斗中走向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卫健委、林草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三、加快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持续提升边境地区水电路讯一体化建设水平,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建设达茂零碳园区,承载先进绿色产业,提升满都拉口岸能级,发展泛口岸经济,推动口岸和腹地联动发展,加强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守边固边兴边。(责任单位:达茂旗,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民委、商务局)
二十四、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加强与驻包部队的双拥共建,广泛开展社区拥军、行业拥军等活动,将乌兰牧骑队员纳入基干民兵序列管理,利用每年的训练时间到边防哨所慰问演出。支持驻包部队积极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组织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记录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展现好在重回历史最高水平进程中的精神风貌,激励各族群众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韧劲、拼劲和干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文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六、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打造“鹿城双马”城市品牌全过程,持续扩大包头马拉松、马术赛事等活动影响力,建设全国首家蒙古马研究院,研究建立区别于国外赛马机制的中国蒙古马赛事和认证规则,打造全国蒙古马繁育、竞技、交易的重要基地和蒙古马精神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农牧局、文旅广电局、体育局,包头文旅集团,有关旗县区)
二十七、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机关建设、巡察工作和政绩考核,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八、在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突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要求,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把“四个特别”重要要求作为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不懂、不学、不会、不敢、不干”的“五不”现象专项整治,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十九、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到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发展党员政治审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三十、加强对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将其列入年度调研计划。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形成1个高质量调研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三十一、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机构要做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汇集整理和推进转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三十二、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用好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