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包党办发〔2011〕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厅发〔2011〕18号)、《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的通知》(包民委发〔2011〕14号)、《关于做好信封蒙汉文并用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1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包党办发〔2011〕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厅发〔2011〕18号)、《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的通知》(包民委发〔2011〕14号)、《关于做好信封蒙汉文并用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建设自治区一流职业院校的目标,广泛发动全院各族干部师生,采取多种形式,调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学院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积极因素,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坚定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要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在夯实思想基础上下功夫,着力在落实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保障职工生活水平上下功夫,着力在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上下功夫,着力在服务少数民族师生上下功夫,着力在保障少数民族师生合法权益上下功夫,着力在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上下功夫,为学院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学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敖旭鹏、任雁秋
副组长:董全进、杜瑞喜、侯建平、刘善琳
成 员:张延明、刘青山、姚锡锋、武 瑛、武建新、薛 富、辛利民、禹文龙、陈 芳、闫永平、于 俊、翁鸿珍、邓树君、张云龙、吴永平、齐政文、吕林旺、任树棠、燕合义、高晓松、白巴根那、孟忠忠、刘培智、石占生、郭丽华、董善中、郭永平、贺知贤、雒亚洲、王高亮、张邦建、梁永利、陈建华、李浩哲、张 健、张 锋、张 琨、吴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
三、创建形式
一是紧紧围绕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开展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促进我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一周两月”(4月份民族政策宣传月、7月份第一周民族政策法律宣传周、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团结宣传创建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又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切实打牢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思想基础。要坚持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成就展览、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表演、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展示各族师生的幸福生活,宣传学院的美好前景。要坚持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院报纸、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媒介的作用,确保一切传播渠道都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
(1)4月份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7月份第一周开展民族政策法律宣传周活动。(责任部门:宣传部)
(2)9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3)利用班级周四素质教育、团日活动、社团活动等,加强对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
(4)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各部门)
(5)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筛选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书籍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宣传部、工会)
(6)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展到班级、宿舍、社团之中,在广大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部门)
二是紧紧围绕促进学院安全稳定开展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加强教育和提高认识结合起来,与维护安全稳定结合起来,与帮助各族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担负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重任。
(1)加强对学生在民族团结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在宗教方面的教育,要正确的引导,使其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政治、民族理论教师为主,成立民族宗教教育讲师团,负责开展全院师生民族宗教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宣传部、基础教学部)
(2)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明确专兼职联络员,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责任部门:保卫处、各部门)
(3)做好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工作,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与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三是紧紧围绕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紧密联系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切准民族情感共鸣点、心理契合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各种专题活动。
(1)要做好参加包头市少数民族学生艺术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少数民族家庭组合才艺大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金秋蒙古语诗会等活动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筛选演员、排练节目、组织参赛等工作。要认真准备,周密安排,抓好每项参演节目的落实,切实保证节目质量。(责任部门:宣传部、工会、学生工作部、团委)
(2)在学院大型文艺晚会、运动会等活动中安排一些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节目和项目,满足学院少数民族师生的多元文化需求。(责任部门:工会、学生工作部、团委)
四是紧紧围绕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各部门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为中心工作创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环境,推动中心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
(1)要建立处级干部班级联系点制度,特别是要建立院级领导少数民族预科班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干部要确定在某一学年负责联系一个班级或几个班级,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2)要继续做好全市开展的慰问少数民族困难职工”、捐资助学”、少数民族杰出青年评选”、共享蓝天、关爱春蕾”、少数民族巾帼英雄之星评选”、爱心助圆大学梦”等活动,努力形成创建职工和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的局面。(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3)在基层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中增加关于民族团结理论的内容,保证课时量。(责任部门:宣传部)
(4)在干部培训班中增加关于民族团结理论的内容,保证课时量。(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五是紧紧围绕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开展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开展宗教重点、热点问题调研,排查宗教领域各种不稳定因素,积极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文文字并用管理条例》,依法加大校园蒙汉文并用整顿力度,大力开展蒙古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工作。
(1)对有渗透背景的捐助、合作、投资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发现,坚决制止,防止宗教渗透。建立健全涉外事务、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做好信封蒙汉文并用工作,确保信封蒙汉文并用的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到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翻译、审核和制作。(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加强校园门牌、座签、宣传标语等蒙汉文并用标识的管理工作,不正确的要加以改正,新建设建筑的各种标识要规范使用蒙汉文。(责任部门:宣传部)
六是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和表彰命名开展创建活动。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为充分体现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动员发动更多的干部群众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从今年起学院将七一”和教师节”评优评先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起来,对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1)在七一”和教师节”评优评先中,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做好全市每两年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推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四、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各责任部门要精心策划、科学安排,点面结合、抓住重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把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把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学院创建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共同负责,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好、发展好。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学院各种宣传媒介,做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
4.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督查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学院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 民族工作 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