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 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市第2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发〔2011〕67号文件)、《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头轻院党字〔20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深入开展全市第2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8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