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班级:
新学期已经开始,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及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中心)、附属中专根据学院要求,按时做好有关评比工作。
一、奖学金评比工作
综合测评工作是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系(中心)、附属中专要严格按照程序,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做到加减分公开,评议结果公开,综合测评成绩最终公开。确定学生获奖等级时要仔细核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有补考和违纪现象的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高职生(含08级五年制高职)奖学金评选比例:一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5%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10%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三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20%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附属中专各班及09、10、11级五年制高职奖学金评选比例:一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3%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7%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本系参评学生的18%评定,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元。
二、其他要求
1、学院奖学金名额一定按要求严格控制比例,各系(中心)、附属中专到学生工作部领取《学院一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此表,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存入获奖学生本人档案。
2、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要在2012年3月15日以前完成,要求使用word文档排版,各系(中心)、附属中专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于2012年3月15日连同电子文档报到学生工作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