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及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内教学工函[2012]6号文件精神,要进一步做好学院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入开展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一项永久性的工作,持续排查化解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影响稳定的问题,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将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互联网上排查和网下排查、内部排查与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庆日、重大政治活动日、重要敏感日及特殊时期实行专项排查。对问题和矛盾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附属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器、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学校班车及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饮食卫生及安全情况;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教育教学管理、毕业生思想动态、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网络信息安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端的人员及群体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各项措施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检查要覆盖学校每一个部位,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二、 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各系、部、中心、附属中专要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要在师资、教材、内容、课时等环节切实加以落实。结合本部门实际,要在近期普遍开展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安排时间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坚决防止因教育不到而发生影响学院稳定的事件。
三、 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各系、部、中心、附属中专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性教育。要完善心理委员制度和辅导员公寓值班、经常性谈心制度,及时发现学生学习、生活、就业、情感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各系、部、中心、附属中专每学期要研究分析一次学生心理状况,进行学生心理测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进行研究并予以解决,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做到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发生的自残、自杀和伤人、杀人等恶性事件。
四、 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校园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要加强校园内部治安巡逻、严格坚持值班制度,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对校门外闲杂人员进行清理。对学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查铺登记制度。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人人参与的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网络。保卫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并随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由于责任制度不落实、疏于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思想工作不细致、发现苗头处理不及时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后果、影响校园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保 卫 处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