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院办学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努力形成办学特色,不断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将教学单位的设置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教学单位设置调整方案(草案)》。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3月20日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针对教学单位设置调整方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以部门为单位将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于2012年3月21日12:00前,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办公楼320室)。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设置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设置调整方案(草案)》意见和建议征求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