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开展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人员、项目条件
申报人员为获得地市级以上专家荣誉称号、或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项目须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且必须是省部级以上正在研究、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申请资助人的学历、学位、职称、专家等证书或批文。
(2)申请资助人承担的科研课题或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方向及工作计划等材料。
(3)申请资助人承担的科研课题、开发项目,被国家、自治区(部位)、市(厅)级批准立项文件及有关材料附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2、申报人员于3月9日前将材料交到科研与技术服务处(行政楼210),学院审核并推荐1-2个项目参加申报。
联系人:李海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