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培养具有国际先进办学理念,具有国际视野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加拿大培训的通知》(内教高函〔2012〕11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推荐1-2名骨干教师参加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训对象
专业课骨干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招生就业管理干部等),重点培训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材料与能源、生化与药品、农林牧渔、制造、交通运输、土建、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二、推荐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
2.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于4月10日前经教务处初审后到组织人事处报名,学院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精心做好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