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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学院教学名师奖和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品牌专业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2〕24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院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申报材料参照内蒙古教育厅《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1)。

2、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依照内蒙古教育厅《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见附件2);院级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依照内蒙古教育厅《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见附件3)。

3、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选在学院第一届院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中产生。

4、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5月9—15日

学习文件,推荐本部门院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选,5月15日下午6:00前将推荐名单报至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办公楼215室)。

2012年5月16日

学院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

2012年5月17—18日

申报材料准备,2012年5月18日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办公楼215室)。

2011年5月21—22日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2011年5月23日

学院会议审定,确定上报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并确定获第二届院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员名单。

2011年5月24—25日

学院推荐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报材料上报。

望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申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推荐的教学名师及教坛新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申报。

附件:

1.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申报工作要求》

2.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3. 《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特此通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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