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包轻院党字[201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校园内开展党团员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5月30日15:00-16:00
二、活动地点:学院南区驾校门口
三、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党员,部分团员(由团委落实)
四、相关安排及要求:
1、本次活动主要以党团员为主,欢迎教职工积极参与。
2、各部门要组织好本次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3、以部门为单位,按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指定区域做好植树工作。植树前期挖坑及后期浇水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统一负责。树苗及劳动工具在现场发放。
4、本次活动由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请全体人员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团委)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