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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年,学院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这条主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紧密联系学院建设发展实际,抓住全市高校党建研讨会在我院召开的契机,切实抓好各类载体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持强本固基,抓纲带目,深入开展符合学院实际、全体党员参与、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紧密围绕三件大事,即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办好全市高校党建研讨会,建立和强化责任制,明确时限要求,团结和动员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为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推动学院各项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1、组织编印《学院重要文件选编》,对近年来学院行政、党建方面的重要文件进行筛选、修订、汇编、出版,在7月底之前完成资料收集和印制工作。(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2、建设学院党建网,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同时对学院党建工作基础建设、制度措施及动态信息进行及时发布。本项工作在6月底前初步完成。(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3、建立教职工人事管理信息库,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逐步实现人事人才、干部信息等资源共享。(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4、对党建活动经费实行专项预算安排,原则上每年每名党员至少有80元以上的专用活动经费保障,确保及时投入使用。(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5、策划筹备党建成果展览,主要以图片形式对学院近年来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和成果进行全面展示,在7月底前完成资料收集和布展工作。(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6、组织开展三进校园”活动,即廉政教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健康生活进校园,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举办廉政教育讲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女子管乐团专场演出、书画摄影大赛、大学生体育节、少数民族学生艺术节等)。(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体育教学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7、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民族统战工作,每年在学院开展 一周两月”活动,即每年的4月为民族政策宣传月,7月的第一周为民族法制宣传周,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同时举办 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8、开展纪念建团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党团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党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修养。本活动在7月底前开展。(责任部门:团委、各团总支、支部)

9、开展党员献爱心、帮扶联系活动,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别自行组织党员献爱心、真情送温暖”活动,既可与学院之外的单位进行对接,也可以对学院贫困学生进行帮扶。(责任部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0、坚持开展好各类培训教育工作,以学院基层党校为主要阵地,分别对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培训、开展党课教育。(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

11、开展党团员义务劳动日活动,分别在5月份和10月份组织广大党团员开展义务劳动。(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团委)

12、开展爱国主义电影展映活动,从5月至10月底原则上每周五晚,在图书馆国际报告厅或室外大屏幕进行爱国主义片展映,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学生观看。(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图书馆)

13、深入开展党团共建活动,组织党员和团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活动,特别是从优秀团员中推荐发展党员工作要制度化、程序化。(责任部门:团委)

14、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做好七·一”表彰活动,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比表彰。同时在党建网上开展 榜样的力量---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选活动。本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5、结合学院教学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完善,要健全组织机构、配齐班子成员,确保党建日常工作正常运行。(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6、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部署,对学院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并建立台账,做好长期监管,实现动态管理。(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7、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做好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筹备组织工作。(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党政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8、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工作部署,在6月底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承诺践诺活动,要健全和完善承诺台账,每位党员要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兑现承诺情况等,同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9、继续落实好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班级制度,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全年至少深入基层党组织和班级3次以上,要有联系记录、有活动内容、有解决事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0、加强党的活动阵地建设。每个教学单位均要建立多功能党团员活动场所,做到室外有标识、室内有专栏,对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建基础知识、党建相关制度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都要上墙展示。同时在学院图书馆建立学院党员活动室,集中展示学院党史、党建成果。本项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教学单位党总支)

21、在学院窗口单位开展党员上岗挂牌活动,凡是面向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党员,在上岗时必须佩带党徽;同时在党员办公室设置党员标识标牌。本项工作从6月起实施。(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2、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示范班级挂牌活动。为了鼓励带动全院学生宿舍和班级在公共卫生、遵守纪律等方面有整体提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有党员的学生宿舍和班级,在6月份进行集中评比推选,对符合标准的在门口悬挂学生党员示范宿舍、示范班级标志。(责任部门: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各教学单位党总支)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党建系列活动,深化对加强党的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党的建设再上新水平。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各自的实际,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灵活组织和延伸开展更多的活动,总的要求是要强化主题,丰富内容,完善形式,注重效果。

3、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安排,分头做好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时限要求,逐项落实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预定任务。

4、涉及经费事项,由各责任部门做好预算审定工作,统一汇总到组织人事处,按照财务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学院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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