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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我校自开展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以来,创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途径,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了学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程育人工作机制的建立,受到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根据《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决定》文件要求,经学生工作部安排,组织人事处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确定76名处级以上干部为2012~2013学年学生班级的联系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负责联系学生班级的处级以上干部的主要工作和职责是: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帮助解决学生成长成才、就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质量;负责做好信息沟通工作;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二、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主要方式是:每学期不少于1次参加所联系班级的有关活动;每学期到联系班级听1次课;到联系班级的学生宿舍、寝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与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解答有关问题;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转达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各处级以上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到所联系的班级中去,参与班级重大活动,做好工作笔记,撰写工作心得。学生工作部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处级以上干部与班级的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反馈联系工作信息;辅导员(班主任)和处级以上干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督导办、组织人事处要协同学生工作部加强对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把此项内容列入干部年度考核之中。

四、建立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密切师生关系、服务广大学生、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五、附属中专、附属职业高级中学参照学校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各自的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并上报组织人事处。

附件1: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情况记录表

附件2: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情况表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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