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强化一线原则。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评选旨在肯定和表彰我校第一线长期从事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全校具有双师素质”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能胜任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
2、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学生授课,近三年授课时数不低于320学时/年;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包括中职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参评年度上一年的12月31日)高职教学经历;
4、具有相关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累计到相关企业实践锻炼2年以上(基础课教师,可适当放宽);
5、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完成传、帮、带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其他条件依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二)教坛新秀
1、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能胜任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
2、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学生授课,近三年授课时数不低于320学时/年;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参评年度的12月31日)且具有3年以上(含3年,包括中职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参评年度上一年的12月31日)高职教学经历;
4、具有相关企业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累计到相关企业实践锻炼1年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可适当放宽);
5、其他条件依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
三、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分别推荐本部门的教学名师人员和教坛新秀人选(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
2、如二级学院经认真筛选,没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则不参加当年的评选活动,可待条件成熟参加下一届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根据评选条件评出教学名师2-3人,教坛新秀3-5人。
2、评选程序:
(1)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评和筛选后,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同时提交评选条件所需相关材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承担的教学改革、技术服务,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行业企业经历等);
(2)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向学校提出获奖名单和推荐意见;
(3)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4)校内公示;
(5)授予相应称号。
3、评选指标体系参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3)。
五、管理与考核
学校将对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实行动态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称号。
1、因违法、违纪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2、发生一级教学事故1次,或发生二级教学事故2次,或发生三级教学事故3次;
3、提供参与评选或业绩考核的材料不属实;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不具备师德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六、表彰与奖励
1、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由学校授予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将在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员中择优推荐。
3、在同等条件下,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将优先获得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和进修机会。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