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各部门报送2012年度的各类科研成果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报送的奖励成果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成果。奖励种类、细则请参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二、材料要求:申请者必须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将每项成果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且享受奖励的各类科研成果已在科研与技术服务处登记、备案。
三、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审核相关证书原件后,于2013年4月30之前,将填好的《奖励申请表》、《奖励汇总表》各打印一份书面文本,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电子文本(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科研与技术服务处,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部门-201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
另:2012年度各类科研成果未登记、备案的部门,请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杨淑杰
电话:****7057
特此通知
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