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我区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发挥公共课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公共课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2013年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共课教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针对公共基础课程进行教育理论、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教师发展、学习策略、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考核模式改革、题库建设、考试系统建设、网络课程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特色教材建设、实训类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教学实践与研究。
(二)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
在高等学校公共课领域遴选重点课程方向,组织全区优秀师资力量,系统设计、建设包括课程标准、纸质教材、多媒体教学课件、课程教学资源库等一体化精品教学资源。
二、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1.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凡纳入各高校(包括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体育、大学语文(含应用写作)、大学英语、大学数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等课程属于本次申报立项范围。
2.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
本科院校建设课程:大学数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高职高专院校建设课程:数学、大学语文(含应用写作)、体育。
(二)立项数量:本次拟立项6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15项左右,一般项目30项左右,政策支持项目若干。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报告、重点课程一体化精品教学资源、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网络教学平台、数字化资源、教学录像、多媒体课件等。
四、项目期限
本次立项的公共课教改项目完成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经费
公共课教改项目分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批准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的50%作为前期研究经费,项目结题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再拨付其余的50%。对于部分优秀项目后期继续追加经费。
六、申报要求
(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部分,每校限报4项,鼓励学校联合申报,每个项目至多8名成员参加;申报项目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二)。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部分,每校每课程限报1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申请表》(附件三)。
(二) 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含实验实践指导教师)均可申报。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部分,项目申请者(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 者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经历。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部分,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 位,且具有教学管理经历,经评定进入建设团队后,不分排名先后,享有课题研究与课题成果同等待遇。
(三)各校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二)、申请表(附件三)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和联系人信息表(附件二、三、九、十)电子版请发至xxwebstudio@163.com。联系人:安利民,电话0471-2856608。
七、项目管理
(一)我厅成立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等工作。
(二)各校教务处负责项目申报和立项后项目进展、质量监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研究的第一责任人。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应按时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成果 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项目进行中如需更改项目组成员,需递交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变更,且须在项目中期检查之前完成。
(四)其他说明及成果使用。
1、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即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换成果形式、成果进度等。我厅根据中期检查情况,适当调整部分项目的资助额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
2014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2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进行中期检查。
2、成果验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资料,将《结题报告书》和项目成果(含论文、研究报告及其他成果形式)上报我厅高教处,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教材类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改项目立项教材”予以出版,论文、研究报告类将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改项目文丛——公共课教学研究与实践”结集出版,其他优秀成果视情况推广使用。
附件:
1. 立项指南
2.立项申请书
3.重点课程精品教学资源建设申请表
4.中期报告书
5.结题报告书
6.调整申请单
7.结题程序规范
8.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9.立项申报汇总表
10.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