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市监察局、包头市审计局联合发布包财[2013]1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七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支出,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提高行政经费使用透明度,要求我市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公开透明的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并不迟于2013年5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我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执行公务卡支出结算制度,原则上将不再使用现金,经校领导研究批示,在今后的报账工作中,将优先办理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报账业务,特通知没有办理公务卡的在编教职工尽快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以免耽误办理相关业务。
望周知。
附:包财[2013]18号《包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市监察局包头市审计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意见》
计划财务处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