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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廉洁、节约和谐校园的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群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校风促学风,凝聚党心民意,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的有关要求,学校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廉洁、节约和谐校园的规定》(包轻院党字〔2013〕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3月27日印发给各部门。为确保该《规定》贯彻到位,发挥实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由部门负责人主持,组织员工学习,做到有讨论,有记录。要充分认识改进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学校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于4月18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党政办公室张晓晖处。

2.对照规定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加强基层联系。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厉行勤俭办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求,大力弘扬求实、务实、落实之风。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各部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改进工作作风,是学校广大师生的迫切要求和呼声,是推进和谐校园、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对待。各部门要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抓手,系统梳理总结部门工作的经验得失,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校教职工要对照《规定》要求,进一步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发扬轻院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大胆创新,务实进取,以扑面之新风,创兴校之实绩。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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