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响应包头市《转发<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五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工作的阐述,切实加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政策观念,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巩固和发展学院民族团结、校园和谐的大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学校在全市第五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10日
二、参赛方式
以部门为单位参赛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和集体将在学校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竞赛活动,进一步普及民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民族法律意识和民族理论政策水平,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各部门参赛人数不少于本部门现有教职员工的50%。
3、请各部门收到通知后于5月6日前到办公楼312室领取试卷,竞赛截止时间5月10日。(联系人:付文超 张璐 电话:6887858)
宣传统战部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