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包轻院办字[2012] 79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具有双师素质”资格的专任教师(曾获得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依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3、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分别推荐本部门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选(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如无符合条件的教师,则不参与本次评选)。
4、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办法要求于5月6日下班前将本部门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推荐名单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含纸质、电子版,并附评选条件所需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办公楼219室)。
(2)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4)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第二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员名单,并确定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从历年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中产生)。
(5)校内公示。
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