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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包轻院办字[2012] 79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具有双师素质”资格的专任教师(曾获得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依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3、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分别推荐本部门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选(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如无符合条件的教师,则不参与本次评选)。

4、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办法要求于5月6日下班前将本部门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推荐名单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含纸质、电子版,并附评选条件所需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办公楼219室)。

(2)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4)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第二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员名单,并确定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从历年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中产生)。

(5)校内公示。

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广构建CNKI机构馆与个人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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