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4日开始进行2013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及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评,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年度考核: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2.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评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执行,考评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考评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执行,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人员名单及评优名额见附件1。
3.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包轻院院字〔2013〕8号)文件内容执行,考评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包头轻院党字〔2010〕41号)和《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确保组织、阵地、经费、任务、考核五落实的决定》(包轻院党字〔2012〕8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等文件内容执行,考评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绩效考核。非教学岗位绩效考核由各部门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包轻院院字〔2013〕5号)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包轻院院字〔2013〕10号)文件内容自行组织实施;教学人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决定成立2013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副 主 任:吕林旺 李瑛 乔素华 肖金桃 赵金考 韩冬梅
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和有关部门人员抽调组成。
考评部门:自动化学院、乳品工程学院、检测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工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8个)
考评部门:艺术设计学院、金融财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学院(外事办公室)、农牧园林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对外联络处(8个)
考评部门: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工会)、学生工作部(团委、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督导办公室、附属职业高中、体育教学部(8个)
考评部门: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科研与技术服务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图书馆、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继续教育学院(9个)
(二)考评工作时间从2013年11月4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工作小组与被考核部门协调并制定考评工作安排表。
(1)工作述职。各部门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大会述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年内完成目标任务,为完成工作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绩效;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等。要求重点突出,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部门其他领导干部(含内设机构助理)只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在述职大会上,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相关测评表在大会上发放到被考评部门全体教职工手中,测评结束后及时收回。
2.个别谈话。各考评工作小组根据被考评部门人员情况和考评工作需要,自行确定谈话人员范围,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全面准确了解掌握考评对象的有关情况。被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都要进行谈话。
3.查阅资料。考评工作小组对各部门2013年度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检查。
4.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其他测评工作。
1.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准备,整理准备好相关资料。
2.组织好本部门考评大会,积极配合考评组做好考评前的准备和考核中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工作。
3.各部门要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考评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同送交所在考评工作小组。
4.各级主考人要严把考核关,按时完成每一阶段工作。
5.各部门所有人员都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相关领导填写评语后于2013年11月15日前同部门优秀工作人员名单按部门报送组织人事处403室丁洁老师处,部门优秀工作人员要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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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科级及以下教职工人员名单及评优名额分配表(见校内OA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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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校内OA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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