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增强学生身心健康,完善学生的自我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推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结合前段时间的运行情况,学校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检查早操工作,确保早操人数和质量。
2.由于进入冬季后天亮的较晚,自11月18日起早操时间调整为早晨7:20。
3.今后如遇恶劣天气,学生工作部将提前通知暂停早操,各二级学院不得擅自停止早操。
学 生 工 作 部
2013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3级新生进行入馆教育安排的通知下一条:关于举办2013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活力杯”学生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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