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选拔专业带头人实施办法》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办法》相关内容要求,请各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撰写以下材料(纸质、电子版),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办公楼219室):
1、专业带头人撰写2013年度专业建设总结(内容包含行业发展动态综述)。
2、骨干教师撰写2013年度课程建设总结。
教务处
2013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2014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下一条:关于举行《公考发展趋势申论秘诀与机关文秘人员能力建设》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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