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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包头市青山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青综治办【2014】6号,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综治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可根据宣传主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我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确定宣传主题。

二、 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视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宣传我校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二)、宣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设平安内蒙古,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

(三)、宣传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相关决策部署及我区各部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措施及成效。

(五)、宣传各综治委成员单位立足本职,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宣传形式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内容、有效果。

(二)、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与4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安排情况和宣传活动总结报保卫处综治办104室。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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