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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通知》(包组通字〔2014〕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要切实把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引导和督促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报到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参与,带头到社区开展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要认真统计本总支、支部在职党员所到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详细名称,并为每一名在职党员开具《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附件1)。组织人事处将对《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进行统一印制和编号,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4月24日到办公楼403室赵乐老师处领取。

3.在职党员持党组织开具的《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单》(附件1,见OA办公系统),同时填写《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登记表》(附件2,见OA办公系统)(双面打印),于2014年4月30日前到居住地社区进行首次报到。凡居住地社区为乌素图街道建华社区的在职党员,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安排专人统一前往办理报到事宜。

4.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之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汇总报到情况,并填写《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连同《包头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回执单》,于5月9日之前报组织人事处403室赵乐老师处。

联系电话:6887081。

组织人事处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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