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图书馆综合档案室现开始收集2013年档案。请如下部门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同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图书馆101室)。各二级学院的学籍卡档案暂不移交。
档案移交部门如下: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对外联络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如有疑问请咨询:综合档案室老师,联系电话:3629868/3629810。表格从附件中下载,一式两份。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综合档案室
2014年5月5日
上一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全校教工书画摄影活动的通知下一条:关于各部门收集整理《部门工作职责》、《部门规章制度》及《部门引用外来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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