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艺术修养。按照我校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歌曲语言以中文为主。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采用清唱形式,无需准备配乐或伴奏,时间要求控制在1分钟左右(请在规定时间内,展现自己的歌唱水平)。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参赛曲目和伴奏音乐(以主流文件格式为主,例如MP3格式),现场演唱歌曲。评委均打出分数,演唱即止。
比赛方式:通过复赛晋级到决赛的选手,在决赛中将演唱完整曲目,自行准备伴奏音乐或伴奏乐队(提前上报演唱伴奏文件)。评委将根据选手现场演唱和舞台表现等方面打分。按照得分排序确定最终名次。
2.个人报名:由参赛选手通过联系电话个人自主报名。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鼓励原创歌曲。2分
3、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节奏感强,无跑调现象。3分
4、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2分
5、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控场能力。2分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前十名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在校同学积极参加。
2、本次参赛作品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均可;参赛形式可是独唱、组合、乐队等。
3、参赛曲目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鼓励自主原创校园歌曲;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2.每个二级学院推报不超过5名学生参加初赛,将报名表(附件)于6月10日(星期二)下班前报至校团委或校学生会。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