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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艺术修养。按照我校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唱响青春 追逐梦想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赛事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歌曲语言以中文为主。

(一)初赛

时间:6月12日下午3点;

地点:体育场圈楼南侧学生工作部214室;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采用清唱形式,无需准备配乐或伴奏,时间要求控制在1分钟左右(请在规定时间内,展现自己的歌唱水平)。

(二)复赛

时间:6月17日下午4点;

地点:体育场圈楼南侧学生工作部214室;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参赛曲目和伴奏音乐(以主流文件格式为主,例如MP3格式),现场演唱歌曲。评委均打出分数,演唱即止。

(三)决赛

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图书馆一楼国际会议厅

比赛方式:通过复赛晋级到决赛的选手,在决赛中将演唱完整曲目,自行准备伴奏音乐或伴奏乐队(提前上报演唱伴奏文件)。评委将根据选手现场演唱和舞台表现等方面打分。按照得分排序确定最终名次。

五、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接受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推荐。

2.个人报名:由参赛选手通过联系电话个人自主报名。

3.现场报名:在初赛现场同时接受报名。

六、评分细则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鼓励原创歌曲。2分

2、服装大方得体,贴合歌曲内容。1分

3、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节奏感强,无跑调现象。3分

4、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2分

5、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控场能力。2分

共计10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前十名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八、比赛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在校同学积极参加。

2、本次参赛作品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均可;参赛形式可是独唱、组合、乐队等。

3、参赛曲目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鼓励自主原创校园歌曲;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2.每个二级学院推报不超过5名学生参加初赛,将报名表(附件)于6月10日(星期二)下班前报至校团委或校学生会。

联系人:郭晓杰(老师) 苏布道(学生)

联系电话:3163156 13145262080

附: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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