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扎实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现我院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以纪念建党93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一)表彰数量:拟表彰先进党组织9个,优秀共产党员8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党组织评选比例为30%左右,每个党组织要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为15%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为每个党总支、直属支部1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的所有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的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展思路清晰,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
(4)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5)领导班子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努力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6)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达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政建设好;
(3)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计个人得失,不与群众争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爱岗敬业,带头实践党员服务岗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部门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1)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和本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好;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克己奉公;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一)表彰推荐活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选,逐级上报。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要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班级宿舍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要坚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真正将各个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分子评选推荐出来。要注意兼顾不同层面、民族、性别。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严防带病表彰”,要注意听取本部门党员、干部、教师、群众以及学院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确认没有异议后再上报。
(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要填报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2和附件3),经党组织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于6月18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403办公室赵乐老师处。
(四)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通过此次表彰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做到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打造成一支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先锋队伍,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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