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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二、评选时间

2014年10月底。

三、参评范围

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就《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开展研讨,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各二级学院推荐论文不超过2篇,要确保质量。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请各二级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4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的电子版于2014年10月23日下班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学生工作部窦宇老师OA邮箱。

2.专家评审

在科学与技术服务处指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

公布评选结果,并推荐两篇优秀论文参加自治区教育厅选拔。

六、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按要求通报。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论文推选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常规考核。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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