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内蒙古教育厅语用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强调指出,普通话是全国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工作语言,是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通用语言。为加快普及进程,不断提高全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根据学院对我站的工作安排,我们本着“以测促训,以训保测”的原则,定于2014年11月3日开始开展第十九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具体程序以纸质形式发到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请派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创新楼D604)领取。
另: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测试站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