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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学生《在校生证明》和《学历证明》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更加方便快捷地为全校学生服务,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制了学生《在校生证明》和《学历证明》,现分发给各二级学院,需派专职学生管理的老师到办公楼421党政办公室领取。

注意事项:各二级学院领取《在校生证明》和《学历证明》后,务必要保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开具证明前,由班主任辅导员和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认真核实其在校身份,并将学生开具证明原始材料保存,加盖部门公章,归还党政办公室存档并领取下一批《在校生证明》和《学历证明》。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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