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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学校防火委员会决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分各单位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11月24日-11月26日为各部门组织自查阶段,11月27日-11月28日为学校组织抽查检查阶段。

二、 加强检查的组织和领导

此次检查请各部门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由各部门的防火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组织部署检查工作,确保人员和任务双落实;要亲自带头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亲自督促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要亲自抓宣传教育,确保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

校属各部门要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校属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和网络中心重点检查所辖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教室消防安全,是否按房间和岗位落实了防火责任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

2、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重点检查食堂、校园各部门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超负荷用电情况,食堂、锅炉房天然气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落实岗位防火责任人,是否按要求进行日常防火检查。

3、学生工作部、附属中专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是否有违规使用酒精炉、热得快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器具,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行为,少数吸烟学生乱丢烟头与破坏消防设施问题如何管理,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有乱堆乱放易燃物品现象等。

4、图书馆重点检查各阅览室有无吸烟情况,违规使用电器,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完善等。

各部门要结合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本部门职工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热垫、热得快、电炉子等情况,严禁使用没有保护装置的电热设备。

四、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校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议程。要进一步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 隐患整改与材料上报

校属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自查阶段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到能改尽改;对于需要其他部门协调与配合方能整改的隐患,由各部门统计上报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由保卫处牵头协调整改工作。

校属各部门的防火领导小组要将此次检查实施过程、发现及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防火领导小组名单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日前报送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保卫处要汇总各部门上报材料,形成报告上报学校防火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防火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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