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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务必于2015年4月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送组织人事处职称科(办公楼410办公室)。联系电话:6887027。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5〕56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

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产业创新类人选。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2015年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申报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2015年全国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左右,我区推荐名额是产业创新类候选人2人,其他候选人10人。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候选人质量,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各盟市工程类人选不能超出3人,产业创新类人选不能超出2人;自治区直属厅局及企事业单位工程类人选推荐不能超出1人,产业创新类人选不能超出1人;两类指标不得交叉使用。

(二)选拔程序:选拔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一是推荐人选。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推荐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二是行业专家意见。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自治区直属厅局、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行业专家意见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三是组织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

请各盟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相关表格(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是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式1份,二是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份;

(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请装订成册);

(四)电子数据文件(刻录光盘)。

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需登录东方智辰网,选择“下载中心”,进入“下载中心”页面后点击左侧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右侧软件列表中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进入采集工具软件中录入个人信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RPU文件)。

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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