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师教学技术应用水平提升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根据上级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14/2015学年微课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比赛,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参赛教师微课教学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于2015年5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提交教务处师资培训科(219室)。
2、由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参赛选手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学校奖项,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上级比赛。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微课(知识点或技能点等)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flv格式,容量不超过40Mb)要求详见(附件2)。
演示文稿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视频、动画、图片等材料)也要单独按文件夹形式提交。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大类专业(2位代码)、专业(4位代码)、课程名称、知识点(技能点)名称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教学视频的录制由教务处提供支持,如有需要,可联系教务处信息中心。
1、各教学单位参赛教师课件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于2015年5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提交教务处师资培训科(219室)。
2、由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参赛选手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学校奖项,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上级比赛。
1、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2、单机版课件须提交可执行程序(除PPT外)参加评审,还可自愿提供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作为辅助参评资料。
3、网络版课件须提交源代码、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
1、同一位教师可分别参加微课和课件比赛,但两件作品不得为同一内容。
2、往年已经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使用,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同一作品若为多人参与,作者按参与排名先后排序。
附件2:微课教学比赛视频制作参考(见OA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