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申报,有符合条件和意愿的同志,于5月11日下班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上报教务处219办公室。
附:(见OA办公系统)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 骨干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区高校排球比赛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安排下一条: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九期(第二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