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
为更好地安排本学期期末试卷的印制任务,保证各类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试卷的印制工作做如下安排:
1、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需要指派专人负责试卷的上报、印制与领取工作。
2、所需印制的考试课、考查课试卷必须报送规范的复印纸型样卷(纸型B4),单面打印,背面清楚标注所需的试卷份数。各学院专人报送时需有院长签字的试卷统计表。(已经印刷完成的试卷不用统计在内。)
3、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需要印制的试卷也一并报送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试卷统计表。
4、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及相关教学教辅部门将签字后的纸质试卷统计表及样卷于2015年6月29日17:00前报送文印室。
特此通知
附:试卷统计表(见OA办公系统)
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