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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为了纪念党的生日,进一步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现我院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以纪念建党94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表彰数量

拟表彰先进党组织9个,优秀共产党员9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党组织评选比例为30%,每个党组织要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为教工正式党员的15%;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为每个单位1名(新组建二级学院为2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表彰对象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展思路清晰,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

(4)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5)领导班子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努力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6)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达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政建设好;

(3)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计个人得失,不与群众争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爱岗敬业,带头实践党员服务岗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部门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和本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好;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克己奉公;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四、推荐要求、办法和程序

(一)表彰推荐活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选,逐级上报。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要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班级宿舍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要坚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真正将各个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分子评选推荐出来。要注意兼顾不同层面、民族、性别。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严防“带病表彰”,要注意听取本部门党员、干部、教师、群众以及学院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确认没有异议后再上报。

(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要填报推荐表(见附件2),经党组织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404办公室丁洁老师处。

(四)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通过此次表彰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做到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打造成一支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先锋队伍,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见OA办公系统)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OA办公系统)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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