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决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诵读比赛活动。现将我校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组织开展诵读比赛活动,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发广大师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历史、开创未来”的革命主义情怀,展示我区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活动对象、形式和内容
(一)对象:本次活动对象为全校在校学生。
(二)形式:比赛活动以朗诵为主,形式可以丰富多样。可以是独诵,也可以是合诵。每个作品参赛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诵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内容:诵读表演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主题,抒发“中华儿女同仇敌忾,不怕牺牲,艰苦抗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主义情怀。
比赛活动分初赛、复赛、总决赛进行。
(一)初赛(2015年6月9日至6月16日)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指导本学院广大学生积极开展诵读、表演创作、排练,并组织初赛,确定参加学校复赛作品。
(二)复赛(2015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由公共服务学院组织。在各二级学院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复赛,启动参加自治区决赛作品名单,以光盘形式报送自治区。报送参赛作品1—2个。
(三)总决赛(2015年8月6日—9月2日)
由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文体娱乐频道承办。自治区组织专家对各盟市、高校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自治区决赛作品名单,组织决赛并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文体娱乐频道直播。
(一)学校初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自治区总决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名);依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选送作品获奖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对获奖作品和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切实将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与学校汉语言文字工作相结合,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知晓率和参与面。要通过组织广大学生诵读、表演纪念抗战胜利的优秀诗文和作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主义精神,提升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二)诵读或表演作品可以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艺术手段。
(三)各二级学院要按时上报参加决赛作品的有关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填写《参加决赛作品报送表》,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公共服务学院。
联系人:解 宏 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办公室D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