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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内蒙古教育厅定于2015年7月至9月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创业学院现面向我校师生广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要求

比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比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比赛项目所设计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24日

报送地点:创新楼创业学院一楼创业学院办公室

邮箱:1411772044@qq.com

联系人:马静瑜 13947278836

三、参赛对象

A: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B: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区各高校在校生,团队尚未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区各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之前已注册。

四、需要准备的文件

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辅佐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五、奖励

大赛分创意组和实践组两组分别予以评奖。每组按照进入复赛第二轮团队数量的10%、20%、30%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自治区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择优推荐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创业学院创新教育中心将在2015年7月25日-----2015年7月28日组织我校创业项目集中向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申报。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看附件1《内蒙古教育厅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1:《内蒙古教育厅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见CRP系统)

创业学院创新教育中心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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