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我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四方青春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本次大赛,激发全校师生创新、创业、创效热情,增强学生自主创业信心,提高学生创新技能、创业能力与创效改善意识,特别是增强借助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创新、创效、创业的能力,以推动我校“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本次大赛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办,创业学院与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同承办。大赛设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四方青春杯”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设领导小组、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上述机构组成及工作机制另行通知),负责本次大赛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1、学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团队要求:3-6人,其中最多包括两名指导教师,学生人数占团队人数50%以上)。
2、学校5年内毕业生个人或团队(团队要求:3-5人,其中最多包括两名指导教师)。
1、创意类作品。该类作品主要体现创意创新,侧重展示小发明、小制作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等内容。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研究能力、创意水平、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本类作品申报时,需提交能够说明发明、制作设计思想、理念的设计说明书(格式不限,以清晰说明设计思想、理念为原则),有实物的作品尽可能提交实物,同时要求参赛选手在作品提交前,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查询专利网站,填写“作品原创性声明”以证明作品的原创性。
2、创业类作品。该类作品以创业计划书的形式体现,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作品既要体现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也要注重创新性、生活性和可操作性,尤其要体现出创业的可行性、市场分析、同类行业竞争力等内容。
已成立实体公司的创业类项目,公司法人必须是符合大赛要求的参赛选手,作品申报时需上交相关佐证材料。
3.创效类作品。即生产(生活)革新、改造与流程优化类作品。该类作品主要体现生产、生活和工作的创效创优。包括对生产工艺革新、生活与工作流程合理化改进、生产与生活效率提高的建议等内容。在申报时,可提交革新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实验数据、效果验证报告、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潜在问题分析、改进成本分析及其他说明材料。项目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利用专业技术知识对生活、工作、生产进行研究创新以求优化组合、降本增效的能力。
4、“互联网+”创新创业作品。该类作品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
5、本次大赛暂不收取艺术类作品(如:绘画、广告、家装设计、服装设计等)以及文艺类作品(如:诗歌、音乐、小品、相声等)。
6、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题辅导宣讲,以帮助有兴趣、有想法的同学进行大赛作品申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CRP通知。
(1)本次参赛的任何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队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索所获奖励,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指导教师2人)。参赛者必须是我校在籍学生及本校教师。创业计划类作品可以将参赛条件放宽至学校5年内毕业生。严禁校外人员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创业、创效方案;参评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构思设计和制作,学生组作品,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4)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的、科学的创新、创意、发明、创业计划、创效方案为主。应具备原创性、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等特点。
(5)每个参赛选手、团队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项。
(7)学校不承担因作品参赛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大赛将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进行,经大赛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程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等并颁发证书及奖金(或等值奖品),具体设置如下:
一等奖4名,每人(团队)奖金1000元,二等奖6名,每人(团队)奖金5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团队)奖金300元,鼓励奖30名,每人(团队)奖金100元。
凡获奖学生除给予奖金(或等值奖品)奖励及比赛获奖证书外,均授予“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凡参赛选手均获得“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等级证书”(该证书认定规则另行颁布)。
一等奖2名,每人(团队)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每人(团队)奖金500元,三等奖9名,每人(团队)奖金300元。
凡获奖教师除给予奖金(或等值奖品)奖励及比赛获奖证书外,均授予“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师之星”荣誉称号。
3名,每人奖金500元。将从学生组辅导教师中评选出优秀辅导教师,颁发奖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大赛优秀辅导教师”荣誉证书。
根据各二级学院组织、宣传和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数量、成绩等因素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奖状及奖品。
1、对于大赛获奖作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进驻创业苗圃、获得创业导师辅导及创业项目孵化等各种支持。
2、对于大赛获奖作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将优先向各级创新创业竞赛推荐。
2016年4月5日大赛正式启动同时开始作品收集。作品收集截至日期为2016年5月15日。
2016年5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初评。
2016年6月,通过了初赛评选的作品,将在决赛现场进行作品统一展示与评比。参赛选手将需要准备5分钟的作品介绍PPT。决赛评比过程分为作品介绍(5分钟)、现场答辩、实物展示、评审组打分以及专家点评等环节。
2016年7月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颁奖大会,同时邀请相关专家为我校师生带来精彩创新创业讲座。
1、参赛选手下载并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作品大赛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纸质版经参赛选手签字确认,交至创新楼C313B办公室马静瑜老师、韩燕老师处。创意类作品参赛选手需签字确认《原创性声明》(见附件2)。qycxcy@163.com
说明:“创意类作品”以及“互联网+创新创业类作品中的创新创意作品”除填写《大赛申报表》和《原创性声明》外,如有必要还可上交创新创意作品设计说明、有实物的作品一并上交作品实物。
“创业类作品”除填写《大赛申报表》外,还须上交创业计划书,已成立实体公司的创业项目须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创效类作品”除填写《大赛申报表》外,还须提供革新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说明”。如有必要可附“效果验证报告”、“流程说明”、“注意事项与潜在问题分析”、“改进成本分析”等其他说明材料。
3、本次大赛暂不收取艺术类作品(如:绘画、广告、家装设计、服装设计等)以及文艺类作品(如:诗歌、音乐、小品、相声等)。
4、参赛作品以电子版、打印版、手写(绘)版及实物形式均可。
联系人:创新楼C313B办公室 马静瑜老师、韩燕老师
电话:0472-3629972、18747276696、13947278836
附件2、创新创业大赛作品原创性声明(详见CRP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