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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巩固团支部主阵地,激发团支部活力,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团组织活动形式多样,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寓知性、思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

2、团支部能与班委会之间的工作密切结合,班团干部之间、团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团支部能有针对性地做同学的思想工作。

3、班级学习风气浓,具有良好的班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主动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积极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4、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开展经常性的团日活动。

5、团支部认真贯彻团支部工作条例,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发展团员,团员注册率100%。

6、团支部、团员全员完成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

7、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占本二级学院在校团支部总数的25%,校级“活力团支部”占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二、评选办法

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组织评定,校级“活力团支部”的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由学校团委组织评定,在择优参评自治区“活力团支部”。

三、有关要求

评选“活力团支部”需报送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一个参评口号(20字以内),一段团支部简介(150字以内)、“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本次评选“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将作为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优秀团支部”评选候选集体。如有未按时报送者,明年将不予表彰。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附属职业高中务必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学校团委(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要有领导签字、盖章)。

联系人:徐荣丽

联系电话:3163157

附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详见CRP系统)

附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详见CRP系统)

共青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上一条: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举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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