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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结合2017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教学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加大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力度,使教学检查工作常态化,避免学生及教师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二、加强课堂教学组织及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杜绝学生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与学习无关的现象发生。上课期间禁止各部门以任何理由抽调学生离开课堂。

2.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规范课程教案编写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课堂教学设计,科学选择教学内容,认真编写教案,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3.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后辅导答疑工作,每门课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辅导答疑,并作好记录。辅导答疑形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灵活确定,如网络答疑,现场答疑等。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适当布置课后作业,并认真、及时批改,每十二学时至少布置一次作业,课程总学时小于二十四学时应至少布置二次,每次作业至少保留5份备查。教务处将对各任课教师辅导及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听课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按《听课制度》要求组织听课,尤其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经常性的深入课堂,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问题多的教师应重点跟踪,帮助其改进教学。听课人于听课后5个工作日内在CRP系统中的听课反馈模块中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提交,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各教学单位听课情况。

四、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超过四周以上的实习,必须提交完整的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实习结束后要对实习成果进行总结汇报。

2.鼓励各教学单位利用现有实训条件,开发综合性实训项目,对于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

3.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学生技能大赛,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五、加强实训室建设及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规范实训室管理,实训室要做到专人负责,实训设备要及时维修、维护;要充分利用耗材管理系统,规范耗材采购、入库及领用;要加强实验药品、尤其是易制毒药品管理,做到专人专管、保存规范,出库使用有记录。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新建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工作,新建实训室建设前要充分调研论证,规划好实习实训项目,要充分考虑校内资源共享,尽可能要根据技能大赛要求进行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六、加强师资培养工作

各教师单位要根据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安排教师开展校内外培训、外出学习、下厂实践、青年教师(来校三年内)以老带新等促进教师发展的相关活动;要根据每位教师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加强顶岗实习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实习时间原则上要控制在一个学期,实习单位要选择管理规范、设备完备、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实习内容必须与专业对口。

2.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协议书必须明确实习的时间、地点、实习内容、薪资报酬、劳动保障等内容。

3.禁止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学生实习,禁止任何教学单位和教师以任何理由扣发学生实习报酬。

4.顶岗实习严格审批程序,由二级学院提交顶岗实习计划、实习协议,经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5.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跟踪和回访工作,要使用CRP系统的顶岗实习管理模块做好顶岗实习管理。

望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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