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参会人员范围: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高)院长、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受表彰人员;全体学生。
1.请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高)院长、党总支书记在主席台就座,受表彰人员在指定位置就座。
2.由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团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会场布置、文字材料准备等任务,由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组织学生在指定区域就座。
附:“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位置图(详见crp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