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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做好学生考前动员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制度,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规定作为学习内容,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第二,做好监考教师及学生考试的通知工作。通知监考教师按时到场监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督促学生不得缺考。考生确实因病(因事不准缓考)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时,应在考试前两天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附医院证明,考试结束后送交的申请或证明无效,按缺考处理,缺考将影响到学生正常毕业。

第三,应做好本学院考场巡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人员深入本院考场做好巡查工作,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协助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1.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是否有迟到、缺席监考、中途离岗、早退现象。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发现有接打手机、聊天、看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应予以制止。

3.检查各考场考生座位是否按要求排放、考生是否持学生证及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是否有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监考教师提出,督促并协助监考教师纠正。适当抽查学生证件,如发现学生违纪,应当协助监考教师予以处理。

第四,为进一步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学校现成立期末考试督查组(见附表)。考试督查组分7个小组赴考场进行巡视和督查,组长:禹文龙,副组长:管建慧、刘伟、刘成玉。督查时间:1月9—12日,请各教学单位配合做好督查组工作。

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督查组成员名单(详见CRP系统)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 务 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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