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全国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全面开展。评估工作结合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年度质量检查工作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评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合格评估阶段(2011年4月);示范评估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级机构将对鉴定所从审批手续齐全、场地、设施、标牌规范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估。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参与、配合评估工作,并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工作和质量管理评估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所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年来我院组织学生参加了35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1.8万人次。鉴定过程规范,成绩显著。
为迎接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扎实做好我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争达到国家级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我院广大师生的需要,我院正在积极准备当中。
此次评估工作提升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服务水平,规范了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构建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