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被包头市综治委评为2012年度包头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实绩突出单位”,这次评选是按照市综治委制定的对市综治委成员单位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比细则,以及签订的目标实绩责任状,综合评定产生的评选结果,是对我校综治工作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学校综治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化建设平安校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圆满的完成了市综治委和学校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2013年,我们也将继续按照包头市综治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珍惜荣誉,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坚持不懈地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为维护校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综治环境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