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财务学院领导与包头市高新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金融财务学院领导与包头市锦联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为了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强化专业理论的学习,锻炼学生专业实践技能,金融财务学院在教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积极与企业联系,寻求校企合作之契机,以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转型,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自2011年7月,金融财务学院便开始对深化财务管理校企合作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经过与包头市华欣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合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2012年底召开了金融财务学院首届专业顾问委员会研讨会,会上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包头分会秘书长苗宇光及十多位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就人才培养达成一致,认为开展校企合作既是对人才培养的有益尝试,又可为企业提供人才补给。经过长期酝酿,近日金融财务学院院长于俊、副院长乔雪芹等一行四人走访了包头市华欣会计师事务所、中昊会计师事务所、锦联会计师事务所、包头高新会计师事务所等10多家事务所及代账公司,并与各事务所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就接纳学生专业认识实习达成一致。
本次教学实习涉及12级财务管理学生333人,拟对学生进行每班每期一个月的专业认识实习教学活动,共计8个月。通过深入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使学生熟悉企业在一个完整的会计期间内的工作任务和业务流程,掌握真实工作环境下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账簿的填制以及报表的编制等会计业务,掌握报税的流程、银行业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的办理等,从而提升其对专业的兴趣和能力。本次实习已于4月1日开始。当日8名校内指导教师分别乘坐线路车送学生前往8个教学实习点,指导学生的同时下厂锻炼,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做”一体化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教学实习既是校企合作办学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的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