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自治区“2011—2014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为充分调动高校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2011-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根据2011-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及维护高校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四年的评估考核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参照全区各高校参加全国及全区相关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全区普通高校2011-2014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教学工字【2014】29号)文件,对20所获得“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高校和67名获得“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进行表彰。我校被授予自治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部部长贺知贤同志被授予自治区“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荣誉的取得无疑是对我校学生工作的全面肯定,这一切离不开学院领导的关怀和支持,离不开各部门的鼎力配合,更离不开全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不懈努力。荣誉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今后学生工作的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将学生工作扎实推进,力争我校学生工作再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