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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经费支出申请审批制度

    附件2: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经费支出申请审批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经费支出申请审批权限和责任,合理控制各项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费支出申请审批制度是学院经济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部门经济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指导下,正确行使职权。

    第三条在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下,经费支出申请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授权、逐级审批、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各级审批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进行审批。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经费支出申请是指计划财务处负责核算和管理的全部经费支出申请,包括外出业务学习培训、外出开会、技能大赛和政府采购手续审签单等各项经费支出。

    第二章审批人员

    第五条第一级次:部门或项目组。院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党务、行政经费的审批负责人;实行项目制管理的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经费的审批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经费的审批负责人。

    第二级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职能处室是学院各类专项经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审核归口管理专项经费中规定金额以上支出的审批负责人。

    第三级次: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是其职责分工范围内经费支出和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批负责人。

    第四级次:分管财务院领导,协助院长全面负责学院财务工作,负责财务支出审批工作,组织制订财务支出审批办法,是经费支出和资金流动的审批负责人。

    第五级次:院长。院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学院财务工作负总责,是学院重大财务支出的审批负责人。

    第六条审批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对财务支出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对经费的安全和使用效益负责。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七条学院财务审批权限根据不同经济事项和经费类别分别设定,以每次经济活动支出额度大小划分权限,审批程序自低级别向上一级别逐级审批。

    第八条经费支出申请审批权限

    一、外出业务学习培训、技能大赛:

    由部门或项目组负责人审批,经项目所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等。

    二、外出开会:

    如果使用部门经费,由部门或项目组负责人审批,经项目所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方可参加培训,如使用学院经费,需经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等。

    三、预算内经费支出申请审批权限

    3000元以下经费支出,经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

    3000-30000元由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3-5万元由分管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出具会议纪要,经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5-15万元由分管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并需院长审批,出具会议纪要,经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

    15- 30万元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出具会议纪要,经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

    30万元以上报请党委会批准,出具会议纪要,经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

    四、预算外新增项目需依据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会议纪要追加预算。

    五、机动经费审批权限

    机动经费支出由部门领导、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审批。

    第四章审批责任

    第九条办理审批的有关责任人应按照以上规定认真负责地进行审核、审查和审批。对未按程序越权审批的事项,下一环节审批人有权拒绝审批,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条各级审批人员自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相关财务制度,认真审查经济事项收支内容,切实履行财务审批责任,对其审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效益性负责。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化整为零、刻意逃避上一级审批管理的行为,一经他人举报或查实,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依法实施会计监督,进行会计核算。对审批不严,违反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事项,有权并有责任拒绝办理或退回经办人员予以纠正。

    第五章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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